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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信息港讯(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) 日前,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决定,授予296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,授予389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,授予481名同志(含追授1名)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,授予34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。其中,云南8个团组织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,10个基层团组织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,13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,9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。
在受表彰的对象中,81个集体、151名个人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;62个集体和个人在科技攻关、创新创造中挺膺担当;19名驻村第一书记、西部计划志愿者、近百个集体和个人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线挥洒汗水,展现出自信自强、刚健有为的精神风貌。
本次表彰严格落实参评资格和评选条件,坚持从严审核、优中选优,注重对重大斗争、重大项目、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的激励。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来自大中学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党政机关、城乡社区、社会组织和解放军等各方面,具有广泛的代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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