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关于LPR下调的消息刷爆朋友圈,众所周知,LPR的调整和房贷利率息息相关,记者在阅读众多相关新闻的评论时发现,有很多人提出,为什么自己每个月的月供还是一点也没少?
市民刘女士就是其中一员,刘女士对记者说道:“我们业主群都在转发讨论,LPR下调,对我们购房者是好事,但是我们的房贷利率什么时候也调整,这中间是怎么计算的?”
6月20日,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,6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为:1年期LPR为3.55%,5年期以上LPR为4.2%,双双均下调10个基点。
记者致电郑州多家银行的房贷中心,相关负责人表示,自7月1日起,郑州首套房贷利率已下调至3.7%,二套房利率为4.8%。
首先,大家需要知道的一点,每个城市的房贷利率是不一样的。而且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定价权。目前郑州市大多数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执行LPR-50bp(1bp=0.01%),即3.7%。
假如你现在在郑州购买了首套住房,你的房贷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示:贷款利率=3.7%+上下浮基点数(俗称bp,贷款签约后为不变量)。
LPR是固定值,每个人的房贷利率不尽相同。决定你房贷利率多少就是浮动的基点数了。房贷基点是银行按照每个人的信用资质情况、当地购房政策以及当地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来决定的。
有些地区房贷额度比较紧张,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在LPR的基础上加点就可能多一些,贷款人如果是申请的第二套房贷,那么也会比第一套房的加点多,如何计算加点银行有自己的规则。
对于已经签订房贷合同放款用户来说,房贷基点是永久不变,且贷款期间,不能更改。那么房贷利率的变化主要取决于LPR,不过即便LPR下调了,你也不会马上感知到房贷利率的变化。
这是因为房贷利率重定价日还没到。LPR浮动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,通常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房贷利率的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。按相应期限LPR加减某一确定的点差计算具体利率水平,利率随参考的LPR变动而变动。
比如一笔20年期的商业性房贷,约定重定价周期为一年,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,参考的是每年12月20日更新的5年期以上LPR(央行每月20日公布LPR利率水平),那么不管LPR从1月至11月如何下降,只要12月20日更新的5年期以上LPR没降,房贷利率就不会降,月供也不会改变。
即使12月20日更新的5年期以上LPR降了,但重定价日1月1日还没到,房贷利率还没调整,新一年的还款计划还没出来,房贷月供也不会改变。这就是为什么你目前还感觉不到房贷利率的调整了。
LPR是从2019年8月20日开始执行的。在这之前实行的是固定利率。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差别在于,固定利率在贷款期限内,利率不发生任何变化。
市民王先生2017年底签订的贷款合同,二套房贷利率是5.3%。早在2021年就去银行询问,自己的房贷利率是否可以改成现在的浮动利率,答案当然是不可以。
据了解,在2020年3月1日开始, 各商业银行就开始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,客户可与银行协商决定存量房贷“换锚”为LPR浮动定价还是固定利率,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。而在此期间仍然选择原定利率,决定执行固定利率政策的房贷客户,在此之后自然无法再更改。
因此,对于房贷固定利率的客户来说,LPR虽然降了,但在贷款本金、贷款期限、还款方式、利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,月供没变是正常结果。
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个例外,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决定,与LPR利率无关。自2022年10月1日起,河南省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: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:五年期以下(含五年)2.6%,五年期以上3.1%,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(含五年)为3.025%,五年期以上为3.575%。
虽说公积金贷款不与LPR挂钩,但公积金贷款利率跟央行公布的公积金基准利率一致,今年如果发布调整公告,那下一年的1月1日起就会执行新利率,所以也有可能变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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