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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8日,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,近日,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,省民政厅印发工作方案,对我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试点工作作出安排,自今年6月1日起,全省范围内开始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“全省通办”业务。
根据方案,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一方户籍在我省的,可以选择在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(离)婚登记;双方均为内地居民、户籍均不在我省但只要有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我省,可以凭有效居住证件到发放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(离)婚登记。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民政部部署要求,双方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均不在我省的,暂不能在安徽省内办理结(离)婚登记;补领婚姻登记证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,涉外、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婚姻登记相关业务,不作调整,仍按照原规定办理。
目前,各地正在按照方案要求,紧锣密鼓部署具体工作,落实保障措施,强化设施设备,组织业务培训,优化服务窗口,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。
近年来,我省婚姻管理工作坚持人民需求导向,不断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,夯实婚姻管理工作基础,优化服务资源配置,创新公共服务方式,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,助力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。记者 祁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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